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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涉水领域暑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7-12 15:08  

目前已进入主汛期,汛期与暑期重叠,受强降雨及冰雪融水影响,重点河湖(库)上游来水量较多,易发生溺水事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水利部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深刻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实从细从快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溺水事件发生。请各地水利部门对河湖、水库、堤防、水闸、渠道等容易溺水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全力避免溺水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暑期防溺水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强化人员管理,明确河湖(库)及水利工程责任人,切实把预防溺水事故列入安全管理重要工作议程,抓实抓细。同时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履职尽责,结合河湖长制巡河管理要求,以不遗漏一片水域为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针对性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减少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源头防范。要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迅速行动,全面排查河湖、水库(含水电站)、堤防、灌区取水口及渠道等水利工程容易诱发溺水事故的风险隐患,坚“边排查、边整改”,要充分发挥河湖长、河湖保洁员、河湖志愿者等对河湖的巡查频次,按需设置隔离带、网围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扎实开展河湖巡查,有效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巡查管控,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水利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增大河湖及水利工程巡查人员和巡查频次,及时提醒和制止游泳、戏水等危险行为,对河湖、水库(含水电站)、涝池、电站尾水、灌区灌溉渠道、坑塘等重点隐患水域实施全方位管控,及时劝阻无关人员在水库大坝、堤防、渠道等管理范围内逗留,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域承包责任人参与安全巡护相关工作,加大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工程有人巡、安全有人管、事故有人防。

四、设立警示标语,做好物资储备。在河湖、水库(含水电站)、涝池、电站尾水、灌区灌溉渠道、坑塘等危险水域、易发事故的重点水域,及时补充设立或增设隔离带、网围栏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部位基本信息及可能发生事故,充分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工作。在重点危险部位开“四个一”工程建设,要增设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长竿等应急救生物品,以满足紧急救援需要。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通过横幅、标语、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宣传方式,适时开展防溺水工作培训,普及防溺水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及未成年人家属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协作互动,深刻认识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配合做好防溺水常态化宣传工作

六、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落地见效。州水利局将于近期组织督导组赴各地区开展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地区河湖长制及河湖长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敷衍应对、未履职尽责地区、单位,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约谈地区、单位负责人,确保水利部门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区于712日完成防溺水隐患自查工作,并在重点危险部位布设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将布设情况图片、视频连同排查情况一并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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