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水行政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安排
本年度对“水资源管理情况、水资源费征收缴纳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三项监管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具体抽查计划详见附件1。抽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全州取水许可单位、全州生产建设项目。本年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从2024年取水许可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2024年取水许可单位水资源费检查对象名录库、2024年水土保持项目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取水许可单位和5家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具体详见附件2。
三、抽查内容
(一)水资源管理情况
取水许可证办理、延续、变更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建立取用水台账记录情况;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情况。
(二)水资源费征收缴纳情况
取水许可证办理、延续和变更情况;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情况。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水保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四、抽查方式
各检查组按照抽查内容对抽取的单位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如实填写《海西州水利局随机抽查检查表》(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打印),做到全程记录,对抽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科室要提高认识,相互配合,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抽查工作。
(二)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查、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违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海西州水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海西州水利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表
海西州水利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