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香日德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获取:公众可到以下网址自行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BKLOxJ5kVZEfwO7cyYzMQ 提取码: 53jm
2.纸质版获取:可联系环评单位获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表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EpqAsbwL6_j4ZZ7Ep4-A?pwd=76w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交予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为确保意见或建议得到有效反馈,请您提供真实信息。
五、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人:李晓杰
联系电话:0977-8222376
地址: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8号
邮箱:1279220898@qq.com
六、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新静
联系电话:022-28066175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邮箱:157525592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从即日起,为10个工作日。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