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州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承担跨市(县、行委)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跨市(县、行委)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州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州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承担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拟订全州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管理规划、规章和政策;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地区间的水事纠纷;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水利系统水法规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0977-8222713
办公地点: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