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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2024-11-18 15:30  

年初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水利工作安排部署会,专题布署乡村振兴战略水利工作,印发了《海西州2024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提前谋划乡村建设项目储备,优化技术审批流程,审查审批各环节工作衔接紧凑,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显著加快。围绕全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目标与要求,以重大水利项目为牵引,以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加快实施农牧区民生水利工程,加强乡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水利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

一、农牧区供水工程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全州已建成重点城镇供水工程8处,管网长度690余公里,建成农牧区人畜饮水管道450条近1175公里,累计解决和改善23.74万人、300余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建成分散供水工程共计2936处,服务人口14096人;建成集中供水工程共计57处,服务人口122705人。已建成13处万亩以上灌区和16处小型灌区,配套灌溉干支斗渠1300余条3200km,控制灌溉面积97.79万亩,实现耕地灌溉72万亩, 高效节水示范面积达2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88,年减少输水损失约1.7亿m3。

二、2024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1.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共计衔接落实农牧区供水及维修养护工程资金3976.6万元,落实项目17项,拟巩固提升我州农牧区4.4万人饮水条件。其中,落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农牧区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5项,总投资536万元,已完成投资536万元,计划维修养护处数12处,安装水质净化消毒设施27套,项目完成后可巩固提升1.74万人饮水水质条件;衔接乡村振兴局落实乡村振兴衔接项目12项,其中乌兰县2项,天峻县7项,格尔木1项,都兰县2项;落实资金3440.6万元,已完成3268.57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巩固提升2.66万人及4.2万头牲畜饮水安全条件,以上项目均已开工建设,计划11月底建成投运。

2.灌区供水工程:2024年共计实施8项灌区项目,其中续建哇沿水库配套灌区工程,计划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建成后可改善哇沿水库灌区6.21万亩农田灌溉条件;新建香日德移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2项,灌区维修养护工程5项,项目建成后将改善灌区18.64万亩农田的灌溉条件。

三、亮点经验

一是通过改善农牧区饮水、灌溉等水利基础设施,可以提高农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衔接地方政府乡村振兴资金,加大对农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长期以来,农村供水不如城镇,是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之一。为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我局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依托大中型供水工程,不断向城市周边辐射,建立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一体化城乡供水系统。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管理体制不顺。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在灌区管方面骨干农田水利设施斗口以上干、支渠由水利部门负责,斗口以下田间部分由农牧部门负责,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了田间渠系配套建设及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水费征收返还比例不高。我州部分饮水安全及灌区灌溉设施目前运营成本高,且农田灌溉水费征收标准较低,部分地区上缴财政后未返还或返还比例不高,水费收入不足以覆盖运营成本,致使不少渠系出现了失修失管的现象,影响了农牧区水利设施的可持续发展。现有水管单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无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职责,收费行为不合规。管理人员匮乏,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在农牧区饮水安全及农业灌溉工程管理中,专业技术人才是工程正常推进的有效保障。在部分农牧区,由于基层水利管理人员少,缺乏专业的水利人才,导致基层水利管理的人员素质与水平不够,无法满足基层水利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水利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力度,动态跟踪农牧区饮水安全状况,要按照应装尽装、应改尽改的要求安装净化消毒设施,同时加大供水工程水费征收标准和水费收取率,逐步建立“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质量,积极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改善饮水条件,逐步实现我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大并小,小小联合”、城乡供水同质同价的目标,确保各地区群众饮水水质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坚持节水优先,加强节水宣传,引导广大农牧区群众珍惜和保护饮水资源,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增强群众自我运行、自我维护意识,使农牧区供水工程真正进入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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