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发局:
为进一步强化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办节约[2019]151号)和《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青水节函[2025]133号)要求,现将我州2025年度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予以公布,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节约用水管理。各市、县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发局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严格落实节水措施。
二、加强用水计量监管。各市、县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发局督促辖区内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计量设施,并将数据传输至省、州平台,实现在线计量,确保数据质量,提高计量数据到报率。
三、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各市、县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发局督促辖区内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灌区,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大节水改造,提高用水水平和效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县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发局要不定期对辖区内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用水台账建立、节水措施落实、用水定额与用水计划执行等情况,督促取用水户严格执行节水有关规定,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附件:海西州2025年度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海西州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