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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遗留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
2024-06-26 16:47  

水利局大柴旦行委经发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我局分别于2015年、2019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总计验收195项。截止目前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143项,52项因自筹资金不到位,未按批复建设内容完工,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审计工作严重滞后,移交手续不齐全,项目资料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严重影响了实施项目竣工验收进程、同时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为此我局多次下发督办通知,至今尚有部分项目未整改完成,现按照验收管理规定、验收规程督办如下:

请各地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遗留问题整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专人负责,全力推进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于202412月之前完成竣工验收遗留问题整改,并将整改资料报送至州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于竣工验收遗留问题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我局将对相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当地政府进行通报。

 

附件1.海西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统计表

2.竣工验收遗留问题项目清单

 

附件【144附件.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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